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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拟由发布的团体标准《船舶压载水检测技术 第1部分-压载水取样》等10项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的编制工作已经东海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完成。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审阅标准全文并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于2019年12月28日前将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标准起草单位或学会秘书处。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请在附件下载文档。


东海环境监测中心联系人:龚婉卿

传真:021-60901505

邮箱:dhhjfh@ecs.mnr.gov.cn

秘书处联系人:许晓恋

传真:010-68511085

邮箱:tpyxh@vip.163.com


感谢支持!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

编制说明-10~50微米活性有机物标准

编制说明-pH

编制说明-不小于50微米活性有机物标准

编制说明-肠道球菌标准

编制说明-大肠埃希氏菌标准

编制说明-大肠埃希氏菌标准

编制说明-取样

编制说明-生物毒性检测

编制说明-细菌总数检测

编制说明-总残余氯

船舶压载水检测技术 第1部分-压载水取样

船舶压载水检测技术 第2部分-不小于50微米活性有机物检测

船舶压载水检测技术 第3部分-10~50微米活性有机物检测

船舶压载水检测技术 第4部分-生物毒性检测

船舶压载水检测技术 第5部分-细菌总数检测

船舶压载水检测技术 第6部分-大肠埃希氏菌

船舶压载水检测技术 第7部分-肠道球菌

船舶压载水检测技术 第8部分-霍乱弧菌

船舶压载水检测技术 第9部分-总残余氯

船舶压载水检测技术 第10部分-pH值

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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