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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开展海洋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同意开展海洋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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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开展海洋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工作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由你单位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海洋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工作,要通过考古学、历史学、民俗学、航海学等多学科的调查研究,并利用研究成果和市场经济手段探索海洋文化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中的独特地位和重要作用,不断推陈出新、博采众长,研究在海洋强国建设背景下,海洋文化创新和发展的路径,提高海洋文化在学术界的影响力,为海洋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作出贡献。 

海洋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工作要以海洋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海上丝绸之路相关文化遗产整体保护、利用、展示水平切实提高,中国海洋特色文化的世界影响力显著提升为目标,做好总体设计,科学编制普查方案;精心组织,统一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做好系统集成,全面展示普查与保护工作的成果。要针对每个专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动发挥好组织协调及保障作用。 

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各专项工作,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尤其是保障各专项调查工作的经费来源,争取出一批一流的调查研究成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国家海洋局报告。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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